2月4日,农历大年三十,执行干警好不容易盼来了春节小长假的第一个休息日,有空陪陪家人、忙着年夜饭。但下午三时许,霍山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紧急指令,却将四名执行干警迅速从家里召集到执行岗位上。原来,多次查找未果的被执行人黄某,在公安机关临控中,被合肥市蜀山区一派出所查获,于是执行干警奔赴合肥。
被执行人黄某向霍山县某百货商店赊购商品,累计欠款12万余元。该百货商店由一对夫妻经营,夫妻俩没有其他工作,全靠商店微薄利润维持日常生活。由于黄某赊购数额较大,致使商店运转困难,无奈之下将黄某诉至法院。
本案在执行过程中,网络查控和传统走访调查均未能收获黄某的财产线索,执行干警曾数度来到黄某的户籍地查访,也未能摸排到被执行人黄某的下落。2019年元月,黄某再次被列为公安机关临控协查对象,并最终“触网"。由于被执行人黄某一直故意规避执行,并且始终没有积极偿还欠款的态度,同时拒绝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,我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。
执行干警在六安市拘留所办理完拘留手续后,返回霍山县城已是夜里九时许。除夕夜,面对车窗外的万家灯火和此起彼伏不时划破夜空的璀璨烟花,干警们由衷的感慨:“我们执行干警,才是不一样的‘烟火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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